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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暑期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6-15     点击:次     编辑: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12年暑期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从7月9日(星期一)开始放假,8月27日(星期一)返校,8月29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2.大学教师放假由各学院(课部)具体安排,原则上要求圆满结束本学期工作,安排好下学期工作。

3.附属学校师生放假按地方教育部门的规定安排。

4.机关和各学院(课部)党政干部、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非经济承包单位职工实行轮休。放假时间从7月9日(星期一)开始至8月26日(星期日)结束,8月27日(星期一)正式上班(8月25日、26日照常公休)。轮休前应完成本学期相关工作,并及时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5.中地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经济承包单位在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休。

6.班车于7月9日停开,8月27日恢复通车。

二、假期注意事项

1.学工处(部)、研工部、校团委及各学院学工组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注重自身安全并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尽量安排在当地进行);禁止学生到江河湖海游泳嬉水,谨防发生意外。

2.各单位(部门)要安排好本单位(部门)的假期值班工作。放假期间,各单位(部门)值班人员必须在岗,确保假期工作正常运转。值班安排表在校长办公室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7月4日(星期三)前送校长办公室及保卫处。假期值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各二级单位正职领导暑期离校外出,除向主管校领导请假外,要将离校、返校时间及去向(联系电话、地址)告知校长办公室。在校值班的二级单位领导要掌握本单位教职工暑期去向和返校时间。

4.基建处和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内施工单位的监管,督促其文明施工,保证安全,杜绝事故发生,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确保秋季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5.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相关职责,继续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安全稳定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的有关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学校安全稳定。

6.学校责成校长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值班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并在校园网上通报检查结果。

三、暑假用印时间安排

每周一上午9:00-11:30。

四、下学期迎新时间

8月29日(星期三)、8月30日(星期四)全天迎新。请有关单位、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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